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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是在中国光彩事业发展特定阶段上诞生,并为中国光彩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而存在的。 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中国光彩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它以义利兼顾为核心理念,在中国扶贫事业中独辟蹊径,显示出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出独特的重要作用。光彩事业的参与者越来越多,领域日益扩大,项目迅速增加,影响遍及国内外,在2000年和2003年,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先后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和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特别观察员身份。 在此背景下,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广大参与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都感到应该设立一个光彩事业基金会,以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是由中央统战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005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3050万元。资金来源为海内外企业、个人、政府组织、团体、捐赠、赞助。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参与主体,以服务和推动光彩事业为工作重点,紧紧依托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光彩会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支持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支持创业和促进就业项目;支持赈灾和灾后重建项目;支持开展光彩事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支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情况的研究、统计和发布;支持光彩事业开展的对外交流活动等。它既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扶贫开发的公益组织,也是践行“同心”思想、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载体。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抗震救灾、生态建设、文化保护、促进就业等各项事业,先后设立了“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西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项基金”、“同心•光彩助学基金”等专项基金,“同心•藏区幸福家庭”等公益项目。在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教育、环保、医疗、文化、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同意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宗 旨: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同心”思想,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履行社会责任,致力光彩事业,促进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